W16D1
得1-2,徒3
士师时代,以色列全地遇到饥荒,连伯利恒(面包之家)也是。一位妇人,随丈夫和两个儿子离乡逃难,不幸继续降临这个家庭,全家最后只剩寡妇和两个儿媳。这是路得记的开头,绝望悲伤,尤其是拿俄米劝两个媳妇各回各家,她说到自己不再可能给她们丈夫,她向她的外邦儿媳说她的神跟她过不去……
路得真爱她的婆婆。她决定孝顺她,用她的余生。至于她婆婆的神,她也愿意一并认同。这是路得记的第一缕明光。
回到伯利恒的日子,多少都好过些,至少有邻里亲友可以倾诉(路得的善行应该都是拿俄米说出去的)。生活的担子落在路得身上,她依靠神的律法过活(那个时候伯利恒还能有这样的生活方式,也是神迹)。有人遵行神的律法,是路得记的第二缕明光,波阿斯所行的,大大超过律法的要求。路得把她中午饭省下来,带回家和婆婆分享,这一小小的举动,被永远记录下来。第二章明亮又温暖。
徒3
彼得和约翰在圣殿门口医治了一位瘸腿的乞丐。因为事发之时正好是他们申初祷告的时候,加上这位瘸子是圣殿的常客,在场有许多人目击并为此感到惊惧。
彼得看到围上来的百姓,立刻发表即兴演说(其中有许多对句),他的演讲内容包括:
- 这事成就不是我们的能力
- 你们弃绝了神的仆人耶稣
- 他复活了,我们可以作证
- 我们信他,他使这人康复
- 你们所行是出于无知(却会放纵私欲)
- 神的预言终得应验
- 你们要悔改,以免灭绝
- 你们是先知的子孙,是亚伯拉罕之约的承受者
- 神已赐福,叫你们回转